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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一"儿童霜价格欺诈案

案件事实

2023年6月,消费者李某在淘宝平台某母婴店铺购买儿童护肤霜,商品页面显示原价599元,现价199元,宣称"直降400元"。李某注意到该商品在2022年12月曾以399元的价格售出,但店铺客服坚称原价为699元。在订单确认页面,商品标题标注"原价699元,现价199元",但无法提供历史价格证明。结账后李某发现该商品在其他平台同款产品售价仅299元,且店铺存在伪造历史订单记录行为。经调查,该店铺通过修改商品详情页并使用虚假价格截图,误导消费者产生价格优惠的错误认知,实际利润率不足15%。纠纷发生后,消费者多次与商家协商未果,最终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并提起诉讼。

审理过程

法院审理认为商家存在虚构原价行为,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相关规定。消费者提供第三方平台比价证据,商家无法自证清白。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退还货款并支付三倍赔偿,合计赔偿1197元。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

案件意义

明确虚构原价需提供真实历史价格证据,强化平台对商家价格标注的监管责任。

分类:价格欺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