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间优惠券使用门槛陷阱案
案件事实
2023年8月,消费者王某在快手直播间抢购某品牌奶粉,商家宣称'前100名下单赠100元无门槛优惠券'。王某成功抢到优惠券并支付订单,但结账时系统提示'优惠券需满300元可用'。王某发现该商品实际售价为280元,无法使用优惠券。经调查,商家在直播中未明确标注优惠券使用条件,仅通过弹幕暗示'满100元立减'。王某多次联系客服未果,最终通过平台介入发现店铺历史交易记录显示该优惠券从未适用过。此事件引发直播间购物群体广泛投诉,涉及虚假宣传与合同条款显失公平问题。
审理过程
法院认定商家构成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要求提供直播录像佐证宣传内容。平台因未履行审核义务被追加为第三人。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退还商品款并赔偿100元,平台承担30%的连带责任,案件于2023年12月判决生效。
涉及法律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民法典》第496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2条
案件意义
确立了直播带货中优惠券使用规则必须在商品页面显著位置标注的裁判标准,规范即时通讯类促销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