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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饰类商品虚构原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11月,消费者陈先生在拼多多平台购买某服饰店铺的冬季夹克,商品页面显示‘原价699元,现价399元,立减300元’。他通过比对第三方价格监测平台发现,该商品自上架以来从未有过699元的销售记录,店铺实际历史成交价多为299元。陈先生支付399元后,在收货前向平台投诉,但商家以‘系统自动定价’为由拒绝调整。平台调查发现商家长期使用‘虚假原价’手段,通过夸大历史价格提升折扣视觉效果。消费者提交的第三方价格数据及聊天记录显示商家曾多次引导用户‘原价买一送一’。该案暴露出部分商家滥用平台促销工具进行价格欺诈的行为。

审理过程

法院委托第三方价格评估机构核对历史交易数据,确认商家虚构原价行为。平台依据《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对商家进行处罚。

判决结果

支持三倍赔偿,判决商家退还货款并支付1197元惩罚性赔偿。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产品质量法》第50条

案件意义

强化对电商促销行为的监管,规范‘原价’‘划线价’等术语使用标准。

分类:价格欺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