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购价格标错遭拒发货案
案件事实
2023年11月,消费者王某在某跨境电商平台购买德国进口的护眼台灯,商品页面显示售价199元,与历史价格对比栏标注‘原价999元’。王某按此价格下单支付500元定金后,平台客服却以‘价格标错需重新确认’为由要求其支付剩余400元。王某核实发现商品实际售价为1999元,平台在未通知用户的情况下将标价错误的‘199元’修改为‘1999元’,且无法提供原价依据。王某拒绝补差价,并申请退货。平台以‘订单已生成无法修改’为由拒绝发货,导致王某损失200元定金及5天等待时间。
审理过程
法院认定商家单方面修改标价属于虚假标价行为,且未履行价格修改的告知义务。
判决结果
支持王某退还定金并赔偿维权成本,判决商家承担200元退款及50元精神损害赔偿。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民法典》合同编
案件意义
明确电商平台对跨境商品价格标示的审核责任,防止商家利用价格错误谋取不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