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拼多多美妆产品虚构原价案

拼多多美妆产品虚构原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7月,消费者王某在拼多多平台购买某品牌口红,商品详情页标注‘原价899元,现价599元’,并显示‘5折优惠’。王某质疑该‘原价’真实性,经核查发现商家历史售价从未接近899元,且划线价为虚构。商家辩称原价为活动期间的‘参考价’,但未提供有效证据。王某认为商家通过虚假原价误导消费,要求全额退款并三倍赔偿。平台介入后,商家承认该价格为营销噱头,但称已尽到提示义务。

审理过程

王某提交商品历史价格截图及平台数据,证明划线价存在虚构。平台审核后认定商家违规。

判决结果

法院支持王某三倍赔偿请求,判令商家退还货款并赔偿1797元。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案件意义

警示商家应避免使用无依据的原价标注,维护促销活动的公平性。

分类:价格欺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