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美妆品牌会员价欺诈案
案件事实
2023年3月,消费者李女士在淘宝平台某美妆品牌旗舰店购买价值580元的精华液时,发现该商品页面标注'会员价专享5折',但系统显示原价为1160元。李女士注意到自己并非会员,而该商品在非会员页面显示原价仅699元。经调查发现商家在促销期间将商品分为'新客专享'和'老客专享'两个价格体系,新客享受5折优惠,而老客在未告知情况下被默认按原价购买。商家辩称会员价是根据用户等级动态调整,但无法提供价格调整的合理依据及通知记录。消费者通过截图、聊天记录等证据证明商家存在价格歧视行为,且在促销页面未明确区分用户身份导致的差异化定价。案件涉及虚假宣传及价格欺诈争议,消费者主张三倍赔偿及退还差价。
审理过程
法院审查发现商家未明确区分新老用户价格体系,且未在首屏显著位置标明会员价适用条件。平台协助调取了商家后台价格设置记录,确认存在双重定价行为。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退还差价并赔偿三倍商品价款,共计2900元。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
案件意义
首次明确电商平台需对商家的会员价设置进行事前审核,防止利用会员制度进行价格歧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