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妆护肤套装虚假原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4月,消费者李女士在淘宝平台浏览某美妆店铺时,发现一款进口护肤套装标示原价2800元,现价1200元,享受'限时优惠'。实际购买时发现,该商品近三个月内从未以2800元销售过。经查询店铺历史成交记录,该套装仅在2022年12月有过一次2800元的促销活动,且销量极少。李女士使用比价工具发现,该商品当前市场均价仅为900元。商家辩称划线价为品牌指导价,但未提供有效证据。李女士申请争议解决,平台介入后要求商家提供价格依据,商家仅以'系统错误'为由拒绝。案件涉及虚构原价误导消费者,造成实际支付金额高于市场价,且商家未履行价格说明义务。
审理过程
法院审理认为商家存在虚构原价行为,消费者提交的比价记录和历史订单截图构成有效证据。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退还货款并支付三倍赔偿,共计3600元。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1条
案件意义
明确划线价需真实存在,避免商家利用虚假价格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