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大促前涨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6月,消费者王某在京东平台购买某品牌扫地机器人,商品页面显示618大促价1299元,标注原价1599元。王某发现该商品5月31日售价为1499元,6月1日突然调至1599元,大促期间仅降30元至1569元。商家称促销价为限时优惠,但实际折扣幅度不足5%。王某在6月15日下单时,发现商品描述中‘大促价’已被删除,仅保留原价。平台未及时提醒消费者价格变动,且商家拒绝提供价格调整的依据。王某认为商家通过虚假宣传诱导下单,遂向平台投诉并提起诉讼。
审理过程
平台核查价格变动记录,确认商家在大促前单方面调整价格,但未能证明存在实际优惠。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商家退还差价并赔偿维权费用,平台因未尽提醒义务承担部分责任。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合同编
案件意义
确立大促期间价格承诺的刚性约束,防止商家利用促销噱头谋取不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