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薇诺娜面膜虚假标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6月,消费者张某在淘宝平台购买薇诺娜面膜,发现商品页面显示原价680元,划线价899元,现售价599元(折8折)。张某认为该折扣力度显著,遂下单支付。但结账时系统提示实际支付金额为680元,且商家客服解释原价为预售期间的临时标价,实际并无此价格。张某通过平台介入申请退款,商家却称商品存在溢价空间,要求其承担差价。经核实,该商品自2022年12月起从未以899元销售过,商家通过虚构历史价格误导消费者。张某收集了商品历史价格截图并投诉至市场监管局,最终确认商家存在价格欺诈行为。案件涉及美妆产品领域,凸显电商标价真实性问题。

审理过程

消费者提交历史价格数据及订单截图,平台核查后确认商家虚假标注原价。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商家退还货款并承担三倍赔偿责任,支持全部诉讼请求。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

案件意义

明确虚构原价行为构成价格欺诈,强化电商平台对商家标价的监管责任。

分类:价格欺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