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家电虚假促销案
案件事实
2023年6月,张先生在京东平台购买某品牌空气炸锅时,发现商品页面显示‘618大促价1200元’,但该商品在5月20日曾以1380元价格销售。消费者认为商家存在先涨价后降价的欺诈行为,要求退还差价。商家辩称活动价系计算错误,且最终价格仍低于日常价。平台虽介入但未明确责任归属,消费者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经核查,商家在活动前确实存在价格波动,但未明确告知调整策略。案件引发关于大促期间价格宣传规范的讨论,涉及《电子商务法》第38条及《民法典》合同编相关规定。
审理过程
消费者提交价格走势图并申请价格异议,市场监管部门对商家进行现场核查
判决结果
法院部分支持诉请,认定商家存在误导性宣传,判令退还差价及维权费用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合同编第426条
案件意义
确立促销活动价格承诺需明确生效条件的裁判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