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自营空气炸锅标价错误案
案件事实
2023年8月,消费者王先生在京东自营某电器店铺购买空气炸锅,商品页面标价显示1999元。下单后,商家因库存不足将价格改为2999元,并以‘价格标错导致订单异常’为由取消订单。王先生确认订单生成时价格为1999元,且未在页面显著位置标注‘限时折扣’信息。商家辩称其仅因系统错误临时调整价格,且已通过短信通知消费者。王先生认为商家存在故意抬价行为,遂申请平台介入。经查,商品页面原始标价为1999元,但商家在未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通过后台操作将价格改为2999元,致使订单被取消。该行为被认定为利用标价错误诱导交易,且拒绝发货构成违约。
审理过程
法院审查订单生成时间、商品页面历史记录及商家客服沟通内容,认定商家存在恶意修改价格的行为。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退还货款并赔偿往返运费,因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标价错误属系统故障,不支持三倍赔偿请求。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合同编
案件意义
本案强调电商平台对自营商家标价真实性的监管责任,明确恶意修改价格需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