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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美妆商品价格标错案

案件事实

2023年4月,消费者张某在淘宝平台某美妆店铺购买某品牌进口面膜,原价显示为299元,实际支付199元。张某在支付前发现商品详情页标注的『原价』与页面显著位置的促销信息存在矛盾,经核实发现该店铺曾于3月20日将商品价格从199元临时标高至299元后又恢复,导致系统记录出现误差。张某在支付后联系客服要求发货,商家以『价格标错导致订单异常』为由拒绝发货并要求退款。张某多次投诉未果后,向杭州市市场监管局举报。调查发现商家存在故意篡改价格记录的嫌疑,且平台未及时修正价格信息,最终引发纠纷。案件涉及平台责任认定及商家价格信息管理义务问题,金额达598元,张某主张三倍赔偿。

审理过程

法院审理认为商家存在价格标示不实行为,平台未尽审核义务。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退还货款并支付三倍赔偿,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

案件意义

明确电商平台对商家价格信息的审核责任,遏制价格标错后推诿行为。

分类:价格欺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