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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一价格波动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11月,消费者张先生在拼多多平台购买某品牌羊绒大衣,商品页面显示‘双十一限时价799元,原价1899元’。事后发现该商品在10月中旬曾以1599元价格销售,且大促期间价格回升至1299元。商家称‘原价’为品牌指导价,但未提供实际成交记录。张先生认为促销期间实际没有优惠,且商家存在价格欺诈。平台调查后确认商家存在价格波动行为,但未主动告知消费者。案件中,张先生提交了该商品在10月的交易记录及多平台比价数据。

审理过程

法院结合《民法典》合同编相关规定,认定商家存在隐瞒价格变动的欺诈行为,需承担违约责任。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退还差价400元,并支付500元赔偿金。

涉及法律

《民法典》合同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

案件意义

该案揭示大促活动中价格波动的监管难点,强调商家需对价格变动进行实质性说明。

分类:价格欺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