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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自营‘618’虚假折扣案

案件事实

2023年6月1日,消费者李某在京东平台下单购买某品牌空气炸锅(原标价1999元),商家以‘618大促直降500元’为由显示实际支付1499元。至6月15日,李某发现该商品价格已悄然上调至2499元,并于6月18日大促当天再次降价至1999元。李某主张其实际支付价格仍高于日常售价,且无实际折扣,构成价格欺诈。商家辩称促销活动需以活动期间最终价格为准,但未提供真实价格对比数据。经核查,该商品在6月1日至15日期间确曾以2499元销售,而李某购买时的实际支付价1499元系商家虚构的促销价,且大促期间价格恢复至2499元后又降至1999元,实际未产生优惠。李某通过平台投诉后,京东介入调查确认商家行为违法。

审理过程

法院认定商家在促销前通过算法抬高历史售价,虚构折扣幅度,违反《电子商务法》第38条价格公示义务。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退还货款并承担三倍赔偿,共计赔偿6997元。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

案件意义

明确电商平台需对促销价格的真实性承担连带责任,遏制商家利用时间差进行虚假宣传。

分类:价格欺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