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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间虚构原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6月,消费者李某在抖音某美妆达人直播间购买某进口粉底液,商品页面显示'原价899元,现价499元',并标注'史低价'。李某注意到该商品在品牌官网及天猫旗舰店的常规售价即为499元,且直播间未提供原价依据。事后李某通过第三方价格监测平台发现该商品在618大促期间从未达到899元的标价。商家辩称原价为海外直邮成本价,但无法提供有效证据。该案涉及多个消费者集体维权,部分消费者已申请仲裁。审理过程中,法院调取了主播合作期间的商品价格数据,发现该类标价模式持续存在。

审理过程

法院认定商家虚构原价构成价格欺诈,直播间的即时性特征加重了误导后果。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退一赔三,赔偿金额达1497元。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民法典》合同编第496条

案件意义

确立直播带货中虚构原价的认定标准,强化主播及平台的责任。

分类:价格欺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