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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间智能手表虚假折扣案

案件事实

2023年6月,王同学在抖音直播中观看某科技品牌主播宣传,称原价2999元的智能手表现直降1000元,仅需1999元抢购。经核实,该商品在平台历史价格显示中从未出现过2999元的记录,主播展示的所谓原价实际上是虚构的单价,且划线价与实际售价存在明显价差。王同学购买后发现,该手表在京东自营店铺日常售价即为1999元,直播间所谓的折扣仅是虚假宣传。平台虽已提供商品历史价格数据,但未对主播的展示行为进行有效监管。消费者投诉后,平台以'直播内容不受平台管理'为由拒绝处理,引发诉讼。

审理过程

法院认定主播虚构商品原价构成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平台对直播间商品信息未尽审查义务。

判决结果

支持三倍赔偿,判决商家退还购物款并赔偿5997元,平台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

案件意义

首次明确直播带货中'原价'展示需有真实交易依据,规范主播定价行为。

分类:价格欺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