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智能手表运费欺诈案
案件事实
2023年3月,消费者李某在亚马逊中国平台购买某品牌智能手表,商品详情页显示售价1500元,未明确标注运费信息。李某下单时注意到商品页面有'包邮'标识,但收货后发现需支付200元运费及150元包装费,总计超原价30%。经核查,该商品实际由第三方卖家发货,平台未在商品描述中披露运费计算规则及包装费用标准。李某认为商家存在价格欺诈行为,遂向平台投诉并申请退款。平台以'运费由第三方承担'为由拒绝退款,李某因此提起诉讼。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要求平台提供完整的交易规则说明,发现平台虽在首页公示过运费政策,但未在具体商品页面进行显著提示,属于履行告知义务存在瑕疵。
审理过程
法院审查平台商品页面展示情况及交易规则公示文件,确认平台未尽到明确提示义务
判决结果
判决平台退还货款1500元并赔偿运费及包装费215元,支持部分诉讼请求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案件意义
明确跨境电商平台在商品价格说明中需对运费等附加费用进行显著提示,强化平台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