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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家电虚假原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8月,消费者王先生在京东商城某家电专营店购买一台扫地机器人,商品页面显示原价1699元,现价899元,折扣力度达47%。但经核查,该商品在2022年12月的销售记录中从未出现过1699元售价,且店铺历史售价多在950-1100元区间。王先生通过第三方价格监测平台发现商家存在虚假标注原价行为,遂申请平台介入。商家声称原价为'历史最高价',但未提供有效证据。平台客服多次解释称'原价为参考价',但未明确告知该价格并非实际成交价。案件审理中发现商家在商品详情页使用'原价'一词时未标注'参考价',且未在订单页面说明价格来源。

审理过程

法院依据《电子商务法》第38条认定商家构成价格欺诈,判令商家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判决结果

支持三倍赔偿,判决商家退还货款899元并赔偿2697元,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

案件意义

明确'历史最高价'需明确标注为参考价,防止消费者误判折扣真实情况。

分类:价格欺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