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8大促前价格异常波动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5月,消费者王某在京东平台购买某第三方入驻商家的无线降噪耳机,商品页面在618大促前显示价格从800元上涨至1000元,随后以‘限时折扣’标价800元。王某认为商家通过虚假涨价制造促销假象,实际未给予优惠。商家称价格调整系市场策略,但未说明优惠规则细节。王某通过订单详情页发现,大促期间所有商品无折扣,仅通过价格波动实现利润转移。平台未及时公示价格调整逻辑,导致消费者误判。案件涉及大促期间价格策略的透明性问题,消费者因信任促销信息产生决策偏差。
审理过程
消费者向平台投诉并申请举证,平台未能提供有效促销规则说明,转交市场监管部门处理。
判决结果
法院认定商家构成价格欺诈,判决退款并赔偿1000元差价,平台承担补充责任。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合同编第42条
案件意义
本案确立大促期间价格波动需明示规则的原则,防止商家利用信息不对称谋取不正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