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消费者诉京东自营店双11价格欺诈案
案件事实
2023年6月,消费者张某在京东平台购买某品牌扫地机器人,支付价款1299元。该商品页面显示原价2999元,促销价1299元,且标注'双11大促'。张某发现该商品在6月10日曾以2999元价格上架,6月15日突然调价至3299元,6月18日又恢复至1299元。张某质疑平台存在虚假促销行为,认为商家通过先涨价再降价制造优惠假象。7月1日,张某申请平台介入调解,发现该商品在购物车结算页面显示的价格与商品详情页不一致,且商品描述中'限时特价'未明确标注折扣起止时间。平台未及时核实商家行为,导致消费者产生误解。
审理过程
法院审理认为商家存在虚假促销行为,但平台已尽到合理审核义务。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赔偿张某三倍差价3897元,平台不承担责任。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大促期间商家利用价格波动制造虚假优惠的违法边界,强化平台对商家促销行为的审核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