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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多多电动牙刷价格欺诈案

案件事实

2023年3月,消费者李女士在拼多多平台浏览某美妆品牌旗舰店时,注意到一款进口电动牙刷的促销活动标价为299元。商品详情页显示"包邮"且无其他费用说明,但下单后系统提示需支付35元运费及20元包装费,总计344元。李女士质疑价格透明度,发现该商品在近3个月内的历史成交价均高于当前标价,且商品图片标注的"买一送一"活动仅针对前100名用户。商家客服称运费为平台统一收取,但无法提供运费计算依据。李女士申请平台介入,发现商家在商品页使用"原价"标签时未标注价格来源,且未在订单确认页面提示附加费用。纠纷发生后,平台仅退还部分运费,未对价格说明进行调整。

审理过程

法院审理认为商家未明确提示运费等附加费用构成价格欺诈,平台未尽到审核义务。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全额退款并承担35元运费,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7条

案件意义

明确电商平台对附加费用的提示义务,强化促销活动价格真实性审查。

分类:价格欺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