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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诉京东自营旗舰店价格低标高发案

案件事实

2023年4月,消费者李某在京东平台浏览某品牌扫地机器人时,发现商品页面显示原价2999元,促销价1999元,并标注‘直降1000元’。李某于当日14:30下单并支付定金,系统提示‘尾款需在48小时内支付’。次日,李某准备支付尾款时,发现商品价格悄然变为2399元,且原价被修改为2199元。平台客服以‘系统异常’为由拒绝解释,李某通过订单详情页截图及历史价格记录向监管部门投诉。经调查,该商品在活动期间存在多次价格波动,且商家未提前公示价格调整规则。李某主张商家构成价格欺诈,要求全额退款及三倍赔偿,案件涉及金额1999元,维权过程耗时2个月,期间多次与客服沟通未果,最终向消协申请调解。

审理过程

法院审查了商品页面历史价格数据及订单支付记录,确认商家存在价格虚假标注行为,且未履行价格公示义务。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退还货款并支付三倍赔偿,共计赔偿6197元,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

案件意义

明确电商平台需对商品价格变动承担审核责任,警示商家不得利用系统漏洞进行价格欺诈。

分类:价格欺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