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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一家电价格陷阱案

案件事实

2023年11月3日,消费者张某在京东平台购买某品牌扫地机器人,发现商品页面显示原价2999元,促销价1999元。但该商品在11月1日曾以2999元价格销售,11月2日又恢复原价。张某认为商家存在虚假促销行为,遂于11月4日下单支付1999元。收到商品后发现实际支付金额为2999元,且商家在订单详情页标注的原价与历史成交价存在差异。经核查,该商品在平台ERP系统中存在价格异常波动记录,商家在促销期间未真实履行价格承诺。张某认为商家虚构原价进行价格欺诈,要求全额退款并三倍赔偿。商家辩称促销价系系统错误,但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主张。

审理过程

法院审理期间,商家未能提交促销期间有效的价格调整依据,消费者提交了商品页面截图及历史价格记录。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退还购物款1999元并支付三倍赔偿5997元,共计7996元。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9条

案件意义

明确界定大促期间价格波动的合法性边界,警示商家不得利用促销规则误导消费者。

分类:价格欺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