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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618家电价欺诈案

案件事实

2023年6月,消费者张某在京东平台购买某品牌扫地机器人(原价2999元),商家在6月1日以活动价2699元售出。6月15日618大促开始前,商家通过系统自动将商品标价调至3299元,并在页面添加'原价3299元'标识。张某在6月18日查看订单时发现价格异常,追溯记录发现商品在6月15日已恢复原价。经调查,该商品在活动期间从未以2699元销售过,商家利用系统漏洞在大促前临时调价,导致消费者误以为存在优惠。张某通过平台投诉未果后,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最终确认商家存在价格欺诈行为。

审理过程

法院调取商品历史价格数据,发现商家在大促前通过后台操作将价格调回原价,且未实际提供任何优惠。平台方未能有效监管活动规则执行。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退还货款2699元并三倍赔偿,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

案件意义

首次明确电商平台对促销活动的监管责任,规范大促期间的价格行为。

分类:价格欺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