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美妆品牌双十一价格陷阱案
案件事实
2023年11月1日,消费者李女士在拼多多平台浏览某美妆店铺商品时,发现一款主打促销的精华液页面标注‘原价1280元,现价500元(限购1件)’。其连续关注店铺动态并截图保存了页面信息,于11月3日下单购买。付款前页面显示的现价为500元,但系统提示需支付800元。李女士联系客服后,商家以‘活动已结束’为由拒绝解释,仅提供订单截图显示原价800元。经核实,该商品在活动页面存在明显的‘原价’与实际售价不一致情况,商家实际从未以1280元销售过该产品。李女士遂向平台投诉并申请行政复议,发现商家在促销期间通过修改商品详情页动态展示价格的行为,导致消费者产生误判。案件涉及跨区域消费维权,平台未及时介入处理,消费者需自行调取历史价格数据作为证据。
审理过程
消费者协会调查发现商家存在价格标注不实行为,责令平台核查。平台未及时修正商品信息,导致纠纷升级。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商家全额退款并赔偿三倍差价,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7条
案件意义
首次明确电商平台对动态价格展示的监管责任,强化了价格欺诈的举证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