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家电促销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5月,消费者王某在京东平台选购某品牌扫地机器人时,发现店铺首页显示『会员专享价899元』,但页面下方标注『原价1599元』。王某为该品牌老用户,曾于2022年以1299元购入同款产品。在查看商品详情页时发现,该会员价仅针对新注册用户,且无明确说明有效期。王某通过客服咨询得知,该价格为限时活动,非老用户可参与。王某认为商家存在价格欺诈行为,遂申请退货退款并索赔。平台介入后,商家以王某非新用户为由拒绝退货,王某最终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经调查,商家确实存在未明确说明会员价适用范围及期限的问题,且未提供历史价格依据,涉嫌违反《电子商务法》第38条。
审理过程
消费者向平台投诉后,平台组织双方调解但未达成一致。市场监管部门介入后,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进行调查,确认商家存在价格误导行为。
判决结果
法院支持全部诉讼请求,判令商家退还货款1500元并支付三倍赔偿4500元,同时平台需承担连带责任。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合同编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界定平台自营商品在促销活动中未说明会员价适用条件的行为构成价格欺诈,强化了电商平台对促销规则的公示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