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美妆品牌面膜价格异常案
案件事实
2023年6月,消费者李女士在淘宝平台某美妆店铺浏览一款韩国进口面膜,商家页面显示原价300元,促销价150元(标注'热销爆款')。李女士下单后,系统提示'您有优惠券可减50元',最终支付金额为160元。次日收货时发现商品实际价格为200元,且未收到优惠券。经核实,商家在商品详情页使用了第三方比价工具截图显示历史高价328元作为原价,但未说明该价格系虚构。李女士申请平台介入,商家以'优惠券系统故障'为由拒绝补发,平台判定为价格欺诈后仅支持原价差额退款。消费者主张三倍赔偿遭拒,认为其未主动申请优惠券导致损失扩大。审理发现商家存在明显价格误导行为,但优惠券发放属于系统自动操作,未明确告知使用条件。
审理过程
法院认定商家未如实标注原价且未说明优惠券使用限制,但优惠券获取存在技术因素。
判决结果
支持消费者差额退款及维权费用,驳回三倍赔偿请求。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2条
案件意义
明确虚构原价与实际支付价差的法律认定标准,界定平台与商家责任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