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妆产品划线价虚假宣传案
案件事实
2023年9月,消费者陈小姐在淘宝平台购买某国际美妆品牌的精华液,商品详情页标注‘原价580元,现价328元(限时折扣)’。她发现该品牌在平台并无历史售价记录,且原价并非实际成交价,而是商家自行设定的虚高价格。陈小姐曾通过海外官网比价,发现该产品国际售价仅为280元,质疑商家‘划线价’虚假。商家称‘原价为去年某大促价’,但无法提供有效价格依据。消费者认为商家通过虚构原价误导消费者,实际未提供任何优惠,且存在价格欺诈行为。平台在审核中未发现商家违规,但消费者通过第三方价格比对工具确认虚假原价。
审理过程
法院委托第三方价格监测机构核查,认定商家所称‘原价’无实际交易依据,且未明确标注价格对比基准。
判决结果
支持消费者退款并获三倍赔偿,判决商家赔偿维权费用50元。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4条
案件意义
确立‘划线价’需基于真实交易数据的裁判标准,推动电商平台建立更严格的价格审核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