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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美妆商品价格标错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4月,消费者李女士在淘宝平台某美妆店铺购买了‘某国际大牌精华液’,商品页面显示原价899元,促销价599元。下单时因系统故障,商品标价错误显示为1899元,李女士误以为是原价而支付599元。次日商家发现标价错误,以‘价格显示有误’为由单方面取消订单并拒绝发货。李女士认为商家存在重大过错,且未及时通知,要求赔偿。商家则辩称价格错误非其主观故意,且订单取消后已无法恢复原价,请求免责。案件涉及商品为美妆产品,平台为淘宝,金额为中额(599元),当事人身份为第三方入驻商家。纠纷核心在于商家未履行及时更正标价及通知义务,导致消费者基于错误信息下单。

审理过程

法院审理认为商家未尽合理提示义务,价格标错属于重大过失。消费者提交了订单截图及平台沟通记录,证明商家存在过错。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全额退款并赔偿三倍货款,支持消费者全部诉讼请求。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电商主体对价格标错负有主动更正义务,强化平台责任机制。

分类:价格欺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