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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美妆品牌旗舰店价格跳水案

案件事实

2023年4月,消费者李女士在淘宝平台购买某品牌精华液时,商品详情页显示原价580元,促销价399元,并标注'限时直降200元'。李女士在下单前通过截图保存了页面信息,支付时发现实际金额变为680元,比原价还贵。经核实,该商品在促销期间存在多次价格调整记录,商家在商品页面使用'低标高发'手段,将历史高价作为虚假原价吸引消费者。李女士通过平台投诉后,商家以'系统异常'为由拒绝解释,并要求用户申请退款。平台介入调查发现,商家在促销活动中确实存在价格虚标行为,且未在结账前明确告知价格变动。该案例暴露出部分商家利用价格标识的模糊性进行违规操作的问题。

审理过程

消费者提交订单截图和支付凭证后,平台启动价格异常核查程序。商家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价格变动合理性,且未履行价格公示义务。平台依据《电子商务法》要求商家整改并承担退款责任。

判决结果

法院支持消费者全部诉讼请求,判定商家构成价格欺诈,需退还多收款项并支付三倍赔偿。平台同步对商家作出警告处罚。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

案件意义

首次明确界定'价格低标高发'行为的欺诈性质,对电商平台价格监管提供司法判例支撑。

分类:价格欺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