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诉某美妆旗舰店价格低标高发案
案件事实
2023年5月,张某在拼多多平台浏览某知名美妆品牌旗舰店时,发现一款标称原价1000元的精华液正在促销,页面显示‘限时8折’,折后价格为800元。张某误以为该商品在平台上的历史价格确实为1000元,遂下单购买。付款时系统弹出‘当前价格为原价,折扣已失效’的提示,实际需支付1000元。张某立即联系客服,发现商品页面历史价格记录存在篡改痕迹,且商家在商品详情页使用‘原价’和‘折扣价’的对比方式误导消费者。张某认为商家存在价格欺诈行为,申请平台介入调解,但商家以‘活动规则变更’为由拒绝退款,平台亦未明确界定责任。案件涉及消费者在促销期间因价格信息误导产生的信任危机。
审理过程
平台委托第三方价格监测机构核查历史价格数据,确认商家存在价格虚标行为。法院认定商家通过虚假折扣信息诱导交易,构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的欺诈。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退还货款1000元并支付三倍赔偿3000元,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电商平台对商品价格展示的监管责任,强化了对‘限时折扣’类虚假宣传的打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