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带货优惠券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4月,消费者王某在抖音直播间购买某品牌无线耳机,主播宣称'满300减50优惠券已发放,下单即用'。王某支付1500元购买商品,但平台系统显示订单未满足满减条件。王某发现优惠券实际为'满500减50',且需叠加其他条件才能使用。平台以'优惠券使用规则变更'为由拒绝补偿,王某遂提起诉讼。经查明,商家在直播中未完整展示优惠券使用条款,且优惠券页面显示的使用范围与实际不符。
审理过程
法院认定商家存在虚假宣传,要求平台提供完整优惠信息记录。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退还货款1500元并赔偿三倍损失4500元,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23条
案件意义
确立直播带货中优惠券规则披露的法律标准,保障消费者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