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口红划线价虚假宣传案
案件事实
2023年7月,消费者李某在淘宝某美妆店铺购买某网红口红,商品页面显示'原价680元,限时直降30%仅售476元'。李某核查发现该品牌从未在官方渠道销售过680元价格,店铺历史成交价均在300-400元区间。维权过程中,商家提供所谓'原价证明',但无法说明来源。平台介入后发现该店铺近三年所有该商品的成交价均低于标注原价。李某主张商家虚构原价构成价格欺诈,要求全额退款并三倍赔偿。案件暴露美妆行业常见的'先扬后抑'定价策略,引发对直播带货价格真实性监督的讨论。
审理过程
法院委托第三方价格监测机构核查,确认商家所标原价无交易记录。平台未及时核查商家资质,被认定未尽审核义务。
判决结果
支持全部诉讼请求,判决商家退一赔三,赔偿金额1828元。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产品质量法》第15条
案件意义
确立了电商平台对商家价格标注的审核责任,推动平台建立更严格的价格真实性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