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智能手表优惠券失效案
案件事实
2023年9月,消费者李某在京东平台购买某款智能手表,商品页面显示‘满1000减200’优惠券,并标注‘抢购成功即享优惠’。李某通过直播间抢购该商品,系统显示已成功领取优惠券,下单时页面提示实付800元。但付款时系统自动扣除100元服务费后,实际支付900元,导致优惠券无法使用。李某多次联系商家及平台客服,均被告知优惠券需满足‘满1000元’条件,但商品实际售价仅800元。平台核实后发现商家在宣传中未明确标注服务费计算方式,且优惠券领取规则存在歧义。李某因支付额外费用引发纠纷,案件涉及金额达900元。
审理过程
李某向平台提交订单详情及宣传截图,平台依据《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商家说明规则。商家承认优惠券未明确服务费抵扣规则,但拒绝补发优惠。法院审理中采纳平台调查结论。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商家退还服务费100元并赔偿维权成本50元,部分支持诉讼请求。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
案件意义
本案警示商家需清晰公示优惠券使用条件,避免因规则模糊损害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