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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美妆品牌会员价欺诈案

案件事实

2023年3月,消费者李女士在淘宝平台购买某国际美妆品牌精华液时发现,该商品页面显示‘会员专享价188元’,但李女士作为该品牌的老会员,此前在2022年11月以159元的价格购买过同款产品。她质疑商家存在价格欺诈行为,遂申请平台介入。经调查,商家在商品详情页以‘老用户价208元’为噱头,实际未对老会员进行价格区分,且‘会员专享价’为临时活动价,仅针对新注册用户。李女士认为商家利用会员身份进行虚假宣传,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案件审理中,商家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价格调整的合理性,且未对老会员进行明确告知,导致争议升级。

审理过程

法院审理认为商家未履行价格公示义务,隐瞒对老会员的差异化定价策略。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退还货款并三倍赔偿,支持消费者全部诉讼请求。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案件意义

明确会员价宣传需真实有效,防止商家利用会员身份进行差别对待。

分类:价格欺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