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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11大促价格陷阱案

案件事实

2023年9月,消费者陈先生在京东平台某第三方店铺购买某款无线降噪耳机,发现该商品在9月1日曾以1299元价格销售,而9月10日下单时价格降至999元。但系统显示其支付的实付金额为999元,与标价一致。陈先生通过比价软件发现,该店铺在双十一前夕多次调价,实际优惠幅度仅为100元,且未在促销页面明确标注。他质疑平台未及时监控价格波动,向京东投诉要求赔偿。平台调查发现商家存在‘大促前调价诱导消费’行为,但因消费者未支付额外费用,仅确认存在违规。商家声称‘优惠活动需凑单’,但页面未明确说明。

审理过程

京东平台启动价格监测机制,确认商家存在虚假促销行为,但因消费者未实际支付溢价,协商解决未果后消费者提起诉讼。

判决结果

法院依据《电子商务法》第38条,判令商家退还差价并支付100元赔偿金,平台因未有效防范被予以警告。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合同编第509条

案件意义

明确平台对商家促销行为的审查义务,规范大促期间动态定价策略,保护消费者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

分类:价格欺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