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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8大促前暗涨后虚降案

案件事实

2023年6月,消费者张某在京东平台购买某品牌扫地机器人,商品页面显示原价2999元,618大促价1500元。张某于5月25日下单时发现该商品在5月10日曾以2850元价格销售,但平台在5月20日未通知用户的情况下将标价调整至3199元,导致张某实际支付金额与页面展示的促销价存在差异。商家声称618期间所有商品均可享受折扣,但经核查发现该商品在活动期间并未实际降价,且在结账时系统仍以3199元为原价计算折扣。张某通过平台客服投诉未果,遂向当地市场监管局举报。案件调查发现,商家通过后台数据修改商品历史价格,营造促销假象,严重违反《电子商务法》第38条关于价格真实性的规定。

审理过程

法院审理认为商家存在价格欺诈行为,消费者提交的订单截图与价格变动记录形成完整证据链。平台方未能有效监管商家行为,被要求承担连带责任。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全额退款并承担三倍赔偿,平台方需赔偿消费者维权产生的合理费用。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

案件意义

首例通过价格变动时间轴证据判定的电商促销欺诈案,明确平台对商家促销行为的监管义务。

分类:价格欺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