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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美妆品牌虚构原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3月,消费者李女士在淘宝平台购买某网红美妆品牌口红时发现商家标注原价899元,划线价999元,现仅需699元。经核查,该品牌在2022年双十一期间曾以999元价格销售同款口红,但该价格已过期。李女士认为商家虚构历史高价,实际并无优惠,遂申请平台介入。平台调查发现该商品在2023年1月-2月期间多次显示原价899元,但实际从未以该价格成交。商家辩称原价为厂家指导价,非实际成交价。案件涉及虚构原价、误导性标价等争议,消费者通过保留商品详情页截图、对比历史价格数据等证据维权

审理过程

法院认定商家虚构原价构成价格欺诈,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判决商家退一赔三

判决结果

支持三倍赔偿,判决商家退还货款并赔偿1998元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

案件意义

明确了电商平台对历史价格真实性审核的义务,强化了商家标价规范

分类:价格欺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