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膜价格异常案

案件事实

2023年5月,消费者李某在淘宝平台某美妆店铺购买标称原价599元的进口面膜,页面显示限时折扣价300元。李某通过比价软件发现该商品近3个月从未以599元销售,且店铺详情页未标注原价依据。下单后系统显示优惠价,但支付时突然跳转至450元。客服解释为平台补贴政策调整,但无法提供价格调整依据。李某申请平台介入,发现订单价格与页面显示存在矛盾,遂投诉至市场监管局。经调查,商家存在刻意模糊价格对比信息的行为,且未在支付环节明确标示最终价格,导致消费者无法知情。该商品属于中额消费,涉及跨境物流,消费者申请退货产生额外运费损失

审理过程

法院审查商家页面展示行为,认定价格标注存在重大歧义;平台提供订单数据确认价格变动事实

判决结果

支持全额退款并三倍赔偿,认定商家构成价格欺诈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4条

案件意义

明确电商平台有义务确保价格展示与结算一致,警示商家不得利用信息不对称实施欺诈

分类:价格欺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