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价格标错拒绝发货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4月,消费者陈某在某跨境电商平台某海外旗舰店选购智能扫地机器人,页面标价为¥2999,与商品详情页显示的'限时特价'一致。下单后平台系统显示订单金额为2999元,但支付成功后商家以'系统显示错误'为由取消订单并拒绝发货,称该商品实际售价应为¥3999。陈某查看平台历史订单发现,该商品在2023年3月曾以¥3999价格销售,但近期并无该价格记录。商家坚称优惠活动已结束,但无法提供有效价格调整依据。陈某主张商家利用价格标错进行虚假宣传,要求赔偿损失。
审理过程
法院审查平台价格展示系统数据,认定商家存在故意标错价格的情形。
判决结果
支持消费者退款请求,驳回三倍赔偿诉求,商家需承担退货产生的快递费用。
涉及法律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6条、《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1165条
案件意义
确立价格标错不构成欺诈需满足特定要件,同时明确平台对价格展示的监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