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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先生直播带货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11月,陈先生通过抖音直播间购买某品牌智能手表,主播在商品页面标注‘原价1599元,直降600元仅需999元’,并强调‘史上最低价’。陈先生下单后,发现该商品在直播间之外的淘宝店铺从未有过1599元的销售记录,且同款商品在京东自营价为1299元。他质疑商家虚构原价,申请平台核查。抖音客服称划线价为‘参考价’,但无法提供价格依据。经第三方价格监测平台验证,该商品近半年所有交易记录均未达1599元,商家存在明显价格欺诈行为。案件因直播带货的即时性与信息真实性争议引发广泛关注。

审理过程

消费者提交价格证据,平台核查后认定商家存在虚构原价行为,启动商家处罚程序。

判决结果

支持三倍赔偿诉求,判令商家退还货款并赔偿维权费用,平台暂停该商家直播权限。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3条

案件意义

明确直播带货中划线价需具备可验证性,遏制虚假促销误导消费者。

分类:价格欺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