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拼多多数码产品划线价虚假案
案件事实
2023年5月,广州消费者陈先生在拼多多平台购买某品牌无线耳机,商品详情页显示'原价699元,现价199元'。陈先生通过比价工具发现该商品在2023年3月的最低成交价仅为149元,且'原价699元'在平台上从未实际存在。商家客服解释称'原价为建议零售价',但未提供任何实际交易凭证。该商品在商品页展示的划线价被证实为2021年大促期间价格,且该价格未在平台历史交易数据中出现。陈先生申请平台介入后,商家以'价格错误'为由要求取消订单,但拒绝退款。2023年7月,消费者向平台提交证据后,平台确认存在虚假标价行为并启动调查。
审理过程
法院认定商家虚构原价且未及时修正错误标价,构成价格欺诈。平台未建立有效的价格监控机制被追责。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三倍赔偿差价600元并赔偿维权费用500元,平台承担50%连带责任。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产品质量法》第14条
案件意义
本案对'建议零售价'的滥用行为做出明确界定,强化了电商平台对商品价格的动态监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