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平台手机优惠券使用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5月,消费者张某在京东平台购买某品牌旗舰手机,该商品标价为3999元。商家在页面上显示‘新客专享券:满3000元减500元’,并设置‘限时抢购’倒计时。张某通过抢购活动获得该优惠券后,下单时系统提示‘优惠券可抵扣500元’。然而,商品详情页未明确标注‘满3000元’的具体商品组合,张某仅购买手机本体,实际支付4499元。付款后,商家以‘优惠券适用条件未满足’为由拒绝核销,称需搭配耳机等配件才能享受满减。张某多次沟通未果,认为商家存在虚假宣传,遂向平台投诉并提起诉讼。平台调查发现商家确实未如实披露优惠券使用规则,张某的订单涉及2000元商品金额,且商家在促销前未明确告知优惠券限制条件。
审理过程
法院审理认为商家未充分说明优惠券适用范围,构成虚假宣传;消费者提交证据证明已按照页面提示完成抢购行为。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退还差价200元,并赔偿三倍优惠金额1500元,共计1700元。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案件意义
明确电商平台需对促销活动规则进行显著提示,防止消费者因信息不对称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