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美妆品牌会员价歧视案
案件事实
2023年3月,消费者李女士在淘宝平台购买某国际美妆品牌口红,当时商品页面显示老用户价599元,新用户价499元。李女士作为该品牌的资深会员,曾多次购买过该系列口红。在2023年6月618大促期间,商家突然将商品标价调整为新用户专享价399元,并设置'仅限新用户'的购买限制。李女士尝试以老用户身份购买时,系统仍显示499元价格,而新用户可享受更低折扣。经核实,商家在促销期间通过技术手段屏蔽老用户优惠资格,且未在商品详情页显著位置提示价格差异规则。李女士投诉后,平台仅以'历史价格'为由拒绝退款,导致其损失100元差价及维权成本。
审理过程
法院审理认为商家刻意区分用户身份设置不透明价格规则,构成对老用户的误导性宣传;平台未有效审查商家的营销行为,负有监管责任。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退还差价100元并赔偿三倍损失,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案件意义
首次明确电商平台对商家价格歧视行为的连带责任,规范会员体系营销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