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11数码产品促销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11月,消费者张某在京东平台购买某品牌无线耳机,商品页面显示"双11钜惠价1299元",并标注"比日常价低300元"。实际支付时发现该商品在11月1日前的售价为1299元,而11月3日恢复原价。张某提交的订单截图显示,商品在11月1日-3日期间并未实际销售,且该价格未在平台历史价格中体现。商家主张促销活动期间因库存问题未正常销售,且价格调整属于市场行为。经调查,该商品在11月1日当天的售价与历史售价存在矛盾,且平台未对商家的动态定价行为进行有效监管。张某认为商家通过虚假促销诱导消费,造成维权成本增加。
审理过程
法院委托第三方价格监测机构调取历史交易数据,确认商家存在价格欺诈行为。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退还差价300元,平台因未履行监管职责被处以5000元罚款。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产品质量法》第14条
案件意义
建立电商大促期间动态定价的审查机制,防止商家利用促销节点进行价格欺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