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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美妆品牌会员价误导案

案件事实

2023年6月,消费者李女士在淘宝平台购买某国际美妆品牌精华液,原价599元,商家宣称会员价仅需399元,且强调‘老用户专享’。但李女士发现该商品在2022年12月曾以499元价格销售,而会员价仅比历史价格低100元,实际未给予明显优惠。更令人不满的是,商家在商品详情页未标注会员价的有效期,且承诺‘老用户价格更优’。李女士认为商家存在价格欺诈,向平台投诉未果后起诉。法院审理发现商家在促销时未明确说明会员价的适用条件,且存在故意混淆历史价格与当前价格的行为,认定其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构成虚假宣传。

审理过程

消费者提交历史交易记录及商品页面截图,平台出具商家未违规的说明,法院组织庭审质证。

判决结果

一审判决商家退还货款并赔偿三倍损失,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

案件意义

明确了电商平台对促销规则的审核义务,警示商家不得通过模糊宣传误导消费者。

分类:价格欺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