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直播间优惠券失效案
案件事实
2023年11月11日,消费者陈小姐在抖音直播间抢购某护肤品店铺的"双十一专属优惠券",该优惠券显示可抵扣200元,使用门槛为满800元。下单时商品价格为600元,她误认为使用优惠券后可支付400元。然而在支付环节,系统提示"该优惠券不可用于本商品",且商品实际价格为800元。陈小姐发现店铺在直播前曾发布过"满800元立减200元"的宣传,但未在商品详情页明确标注适用条件。该护肤品属于虚拟商品,商家以"限时秒杀"为由拒绝退换货。消费者留存了直播间截图、优惠券页面及订单记录作为证据。
审理过程
市场监管部门介入调查,确认商家存在优惠券规则误导行为。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退还商品款项并支付三倍赔偿,共计2600元。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民法典》合同编
案件意义
确立直播间促销中优惠券适用条件必须明确告知的法律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