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直播间口红色情营销案
案件事实
2023年6月,王某通过抖音直播购买某国货口红,主播宣称‘原价299元现直降150元’,并展示历史价格对比图。王某注意到商品详情页标注的‘专柜价’实为商家自行编造的虚构价格,且系统显示该商品在活动前30天从未以299元销售过。下单后王某发现实际支付金额与主播承诺存在20元差价,遂申请平台介入。商家辩称‘原价为会员专属价’,但未提供有效价格证明。平台调查发现商家通过第三方工具伪造历史价格数据,且主播存在虚假宣传行为。该案涉及直播带货中动态价格展示的证据认定问题。
审理过程
平台调取交易数据并委托第三方审计,确认价格虚报事实。
判决结果
支持三倍赔偿并要求商家承担平台服务费。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民法典》合同编、《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案件意义
确立直播带货中‘原价’证据标准,规范主播带货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