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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多多家电价格标错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4月,消费者李女士在拼多多平台浏览某电器店铺商品时,发现一款智能空气净化器标价为1299元,页面显示该商品原价2999元,现价直降1700元。因该商品为新款且价格极具吸引力,李女士立即下单并支付定金500元。次日,商家突然将商品价格调整为2499元,并以'系统失误'为由要求取消订单。李女士认为商家存在价格欺诈,拒绝退款。商家随后以预约订单需取消为由拒绝发货,导致李女士产生额外的维权成本。该商品实际售价在平台其他店铺为2499元,商家通过虚假标价诱导用户下单,最终导致消费者损失500元定金及维权时间成本。平台介入后未能妥善解决,消费者选择诉讼。

审理过程

法院审查发现商家在商品详情页存在明显价格标注错误,且未在合理期限内对订单进行修改或通知消费者。审理过程中,商家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价格调整行为符合《电子商务法》相关规定。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退还定金500元并赔偿维权费用,同时认定商家构成价格欺诈,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支持三倍赔偿主张。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

案件意义

明确电商平台应建立价格异常监控机制,商家单方面修改标错价格的行为需承担三倍赔偿责任。

分类:价格欺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