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带货无线耳机优惠券失效案
案件事实
2023年11月,消费者王某通过抖音直播购买某品牌无线耳机,商家在直播中强调'前100名下单享99元优惠券',王某成功抢购并支付399元。然而在支付时发现优惠券因'订单金额不足'无法使用,且商家提供的商品页面未明确说明优惠券使用条件。王某认为商家存在虚假宣传,要求退一赔三。经调查,商家实际在直播前已将商品价格调至499元,优惠券仅适用于原价599元商品,但未在页面显著位置标注。案件审理中,法院认为商家未履行告知义务,构成欺诈,依据《民法典》合同编相关规定判决商家承担违约责任。
审理过程
法院审查直播录屏及商品页面信息,确认优惠券使用条件未明确公示
判决结果
支持退款399元并赔偿1197元
涉及法律
《民法典》第42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
案件意义
本案规范了直播营销中优惠规则的公示标准,明确平台责任边界